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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6 19:15:13 股吧网页版
钛能化学:董事会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7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决定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全体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以兼顾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为原则,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中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持股计划的情形。董事会中的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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