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晓华)
本人作为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苏晓华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企业管理、战略与创业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历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企业管理系副主任。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广东省创意经济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副理事长、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如下: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 16 次,其中 2 次定期会议,本人全部出席;报告
期内共召开 7 次股东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会,6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全部出席。
本人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所参与审议的全部董事会议案,经向公司非独立董事沟通了解情况并审慎研究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任职期间内组织召开了 3次会议,审议通过 7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1、《关于审议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5 月 14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
日 2、《关于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议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总裁任职资格的
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副总裁任职资格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的议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 2025 年 6 月 5 日
3、《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
议
格的议案》
4、《关于审议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
秘书任职资格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14 1、《关于审议公司总裁任职资格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
日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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