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2:33:08 股吧网页版
中核钛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工作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的,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项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为战略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和配合。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投资方案等提出建议,如有必要可形成议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应对公司总裁办公会递交的提案形成议案。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议案召开会议,对议案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后形成决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发出会议通知(包括专人、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提议召开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因特殊原因需要召开紧急会议的,可以不受前述通知的约束,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含两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
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必要时,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也可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列席会议,但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工作规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工作规则规定的人数时,应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工作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 工作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工作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