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国锋)
本人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 2022 年
5 月 17 日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谨慎、认真地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2024 年 8 月,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彭国锋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计算机软件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历任湖南兴湘投资控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管理部部长;湖南新达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楚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湖南广联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湖南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 5 次,本人全部出席,其中 2 次定期会议;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席,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审慎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任职期间内组织召开了 4次会议,审议通过 14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03-15 1、《2023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2、《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024-04-03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中核钛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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