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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0 18:09:03 股吧网页版
中核钛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龙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龙清)

本人作为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
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自 2024 年 8 月 29 日
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在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报告: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龙清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副处长、海南巨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润金服(海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蓝投资(三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报告如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本人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本人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属于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的直系亲属;本人不属于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亦不属于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本人不属于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中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报告期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任职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 5 次,本人全部出席,均为临时会议;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席,均为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所参加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审慎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将在 2025 年开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沟通,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了公司开展的内控工作。

本人积极参与审计机构 2024 年度审计进场前的预沟通会,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机构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等,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财务状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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