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ST 贤丰 公告编号:2025-04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4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
2.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4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详情请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246,82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32,935,798股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金额为11,492,38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1.54元/股,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4元/股(含)调整至人民币2.6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60元/股,结合已回购的股份数量进行测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已回购数量,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1,436.51万股至2,590.3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至2.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如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未能经公司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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