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世练)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肖世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供职于广州海关、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港澳大湾区产融投资有限公司,现任职于广州健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兼任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301382.SZ)、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93.SZ)、深圳市新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10月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1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3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10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9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1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会议
讨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日常关联交易、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一次会议是讨论关于要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有关内部控制缺陷消除的事项,本人均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调研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控审计部和财务部门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情况;通过现场参加沟通会议方式,接触和了解年审会计师,关切审计重点和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定期了解审计师的工作进展。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关注外界传媒、网络平台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议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不含线上会议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5天,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25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专项审计报告事项会议;
2.2024年3月1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
3.2024年4月7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4.2024年5月9日,现场出席公司理财事项专项汇报会议;
5.2024年5月11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6.2024年6月26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8.2024年8月16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半年报专项会议;
9.2024年8月19日,与管理层一起进行项目现场考察;
10.2024年10月25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三季报专项会议;
11.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现场考察宜春、遵义子公司;
12.2024年12月16日,现场出席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3.2024年12月30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年审总体计划的初步沟通启动会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10月9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保障。
1.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协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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