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贤丰控股”)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京会兴审字第 00440004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1、预收账款确认收入
贤丰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史纪”)通过预收账款不当确认收入,贤丰控股内审部发现问题后经自查在 2023 年 9 月份已全部冲回,导致 2023 年一季度、半年报报表存在错报。出具年度报告前已更正,与收入、成本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虚增规模猪场业务收入
贤丰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增多家规模猪场客户,并签订销售合同虚增收入、成本、费用,贤丰控股内审部发现问题后经自查在2023 年第四季度已全部冲回。出具年度报告前已更正,与收入、成本、费用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贤丰控股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贤丰控股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二、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积极采取以下规范措施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1、针对预收账款确认收入、虚增规模猪场业务收入问题,发现以后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2、对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 2023 年度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事项涉及的相
关人员进行责任认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扣薪、停职等处理。
3、修订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及授权书、内部管理制度,避免线下审批业务,完善不相容职务分离。2024 年 3 月下达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及公司授权书,明确主要管理人员授权,并强调董事长由股东派出不得在成都史纪报销任何费用,其因履职所产生费用由派出方股东承担,同时兼顾各部门互相牵制。
4、对内部控制程序的重要节点进行梳理,加强对客户、费用报销等相关控制节点的管理力度,提升子公司在销售、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的管理水平。
5、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加强上市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和检查,同时加强管理层、核心岗位人员的内控意识、提升专业水准,确保内控制度有效执行,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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