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延昌)
本人作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贤丰控股”)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邓延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辽宁有色地质勘查总院院长、国家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监审专家、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000975.SZ)独立董事。2020年1月2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无其他兼职情况。
本人不在贤丰控股担任其他职务,与贤丰控股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满足有关规定中对于出任贤丰控股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1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5次,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8次;均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进行了考察;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1次会议,从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角度出发,为公司发展和战略规划献言献策;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9次会议,参与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与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会议讨论
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1次会议是讨论关于要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有关内部控制缺陷消除的事项,本人均认真讨论与交流相关事项的意见和观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和沟通会的方式,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经营管控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关注外界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投资者的意见,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与沟通,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上市公司不含线上会议的现场工作时间累计18天,具体如下:
1.2024年1月3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营沟通会议;
2.2024年1月7日,现场考察公司新办公场所;
3.2024年1月25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专项审计报告事项会议;
4.2024年3月1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沟通会议;
5.2024年3月20日,现场出席贤丰控股监管沟通会议;
6.2024年4月7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7.2024年4月19日,现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报和2024年一季报专项会议、战略委员会关于2023年报专项会议;
8.2024年4月23日,现场出席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专项会议;
9.2024年4月24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11.2024年5月9日,现场出席公司理财事项专项汇报会议;
12.2024年5月11日,现场出席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3.2024年5月16日,现场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14.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现场考察宜春、遵义子公司;
15.2024年11月27日,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年审会计师聘任专项会议;
16.2024年12月16日,现场出席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1. 为本人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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