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8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发布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证券时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 2026-048 号《八届十九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适时召开股东会予以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2.2026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797,490.25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08,217,033.2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445,255,227.35 元,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44,756,982.96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44,756,982.96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
为 70,801.39 万元,法定盈余公积为 42,588.09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报告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计提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形。
3.根据有关政策及公司章程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高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水平,在保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每
10 股派 0.5 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之日的公司总股本708,013,872股为
基数计算,派发的现金股利为 35,400,693.60 元,占 2026 年 1-9 月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53%。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35,400,693.60 元,占 2026
年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8.5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考虑 2026 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持续发展要求、结合投资者分红预期和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等前提下提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同时,充分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和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等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
议,一致审议通过《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专门会议一致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利润分配原则、可持续发展要求和广大投资者分红预期等因素,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在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时,事先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其决策程序及机制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