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9:47:23 股吧网页版
实益达: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二O二五年四月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监督,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及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8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9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
案》。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全部出席。会议过
程中,监事会监督会议召开的程序,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股东的询问。
(三)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均全部列席。会议过程
中,监事会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涉及监事会职责的事项另行召开监事会会议予以审议,形成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公司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