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9:13:44 股吧网页版
东南网架: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6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9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0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4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5—111 页
四、附件......第 112—115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12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13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第 114 页

(四)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15-116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5930 号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网架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南网架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南网架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建造合同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附注五(二)1 及附注十四(一)所述。

东南网架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的建造合同。公司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成本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成本。东南网架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在初始时对建造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做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

同时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于审计期间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建造合同进行预算编制和收入确认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检查建造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包括判断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以及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是否适当;

(3) 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管理层预计总工作量、总收入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或工程结算单及成本预算、采购合同、分包合同等资料,并对合同总价、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及预算成本进行审阅;

(4) 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工程验收报告、进度确认单、客户结算单等外部证据,并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检查,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履约进度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

(5) 对工程承包合同的毛利率按年度、项目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6)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事项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十二)及附注五(一)3、五(一)8 所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南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