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的治理,恪尽职守、尽责勤勉,做到客观公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翁晓斌,196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
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教授。1992 年至 1999 年任教于南京大学法学院,1999
年 12 月起至今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教授,2020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现兼任浙江恒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的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是否连续两 列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董事 董事会次 缺席次数 席会议
会次数 数
翁晓斌 11 11 0 0 否 2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各次 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管理层保持密切沟 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其中在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议案时,本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前述议案外, 本人对其余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
2024 年 4 月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同意
16 日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 年 8 月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
同意
5 日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易的议案》
2024 年 10 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
同意
月 30 日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1 次战略
与发展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薪 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方面的情况,提出专业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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