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津普林”)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
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
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媛媛,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骏亚科技、必易微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创维数字、骏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华利集团、三态股份、深圳机场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签字注册会计师童彦、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沟通,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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