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25-016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4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86.4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773.58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459.30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持公司稳健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求,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86.44 2,642.45 1,605.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6,773.5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6,459.3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544.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 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截至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待持续改善,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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