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 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 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 内容作如下修订: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相关条款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均相
应修改成“股东会”。不做逐一列示。
全文款号调整不做逐一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新增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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