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履职评估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履职评估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
(一)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关联交易、合并报表等。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内控、财务管理、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立信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履职评估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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