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规范和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8号主要内容为:
(1)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2)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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