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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7 18:28:07 股吧网页版
恒星科技:章程修正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组建企业集团等事项,对现行《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或 全文:或者

全文:相关条款所涉公司的“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或删除“监事会”(含前后标点符号)。
全文:删除相关条款所涉上市公司的“监事”(含前后标点符号)。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为河南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为河南
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Henan Hengxing Science & 英 文 名 称 为 Henan Hengxing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Technology CO.,LTD.

企业集团名称:河南恒星科技集团

企业集团简称:恒星科技集团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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