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在2024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颜世富,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9月至2001年8月,担任复旦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常务副主任;2006年8月至2009年8月,兼任北京大学国民素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18年12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行业研究院副院长。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心理与行为科学研究院双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东方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应用型高校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川复泰玫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香之复泰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慧圣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
会 9 次,股东大会 1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颜世富 9 9 0 0 否 1
注: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
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
战略决策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决策委员
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履行 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 2024 年度主持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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