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6-008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1号院首特钢大厦1号楼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37人,代表股份477,453,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5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7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5人,代表股份467,671,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6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3人,代表股份20,313,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7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32人,代表股份19,735,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60%。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4,585,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94%;反对1,8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3%;弃权1,018,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445,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825%;反对1,8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0%;弃权1,018,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5%。
(3)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张雨晨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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