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6-00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管辞职及补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事项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姜学谦先生、董事会秘书武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姜学谦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因个人原因,武宁女士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姜学谦先生、武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学谦先生持有公司 2,076,000 股股票,武宁女士持有公司 577,600 股股票,两人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辞职后仍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规定。
姜学谦先生、武宁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姜学谦先生、武宁女士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1、补选非职工/非独立董事事项
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提名刘京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 2026 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补选职工董事事项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监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调整了公司组织机构,并对现有董事会组成进行了调整,新增 1 名职工董事席位(董事会共 9 名董事的数量保持不变)。该调整已经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相关主体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表
决通过,同意选举陈灿梅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1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张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张丽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5660012
电子邮箱:dsh@hzit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 1 号院首特钢大厦 1 号楼
四、变更证券事务代表事项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胡冰洋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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