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5-057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5 年 11 月 3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 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目前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不触及有关退市风险的各项指标。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因履行前期出具的增持计划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和达四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10 月 31 日买
入了公司股票 700 万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股份增持计
划进展暨实施完成的结果公告》。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 《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7 号),该告知书明确指出公司披露的 2019、2020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9.8.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10 月 31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3、《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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