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1
股票简称:科陆电子 股票代码:002121
债券简称:12科陆01 债券代码:112157
债券简称:14科陆01 债券代码:11222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A座13-24楼
保荐人、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零一六年十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电子”或“发行人”)公开发行的“12科陆01”、“14科陆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12科陆01”、“14科陆0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至今累计新增借款及新增担保情况的公告》,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借款约15.75亿元,其中新增银行借款7.55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80亿元、融资租赁6.40亿元。公司本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0%,上述新增借款主要为正常支取的银行授信借款及其他形式的融资增加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9月30日,公司本年累计新增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约金额为准)为7.20亿元,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除了为公司联营企业地上铁租车(深圳)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外,其余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除2015年净资产外,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以上新增借款及新增担保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截至本时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国信证券作为“12科陆01”、“14科陆01”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和担保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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