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20:55:14 股吧网页版
科陆电子: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套期保值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近年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拓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约50%,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埃及镑、印尼卢比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目标利润的实现。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所涉及的业务品种均为与公司日常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日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风险等级较低。

1、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埃及镑、印尼卢比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金额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0.65%,该额度可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匹配实际业务需求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交易场所

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
良好的金融机构。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与公司日常业务紧密相关,充分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与公司预期报价汇率存在较大差异,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业务信息。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制度管控: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

2、灵活调整: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金额时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