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聂樟清先生、聂毅鹏先生、符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胡铭心先生、黄晓芸女士、谢孝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胡铭心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黄晓芸女士、谢孝平先生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会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所有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聂腾云先生,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聂腾云先生于1999年创立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总经理)。
截至目前,聂腾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361,697股,通过上海罗颉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颉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7,572,918股,聂腾云、陈立英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罗颉思为公司控股股东,系聂腾云、陈立英夫妇控制的企业。公司股东聂樟清先生、陈美香女士系聂腾云先生的父母。聂腾云先生已与私募基金产品“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135号私募基金”)和“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3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科新136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因此,上海罗颉思、聂腾云先生、陈立英女士、聂樟清先生、陈美香女士、玄元科新135号私募基金、玄元科新136号私募基金系一致行动人。聂毅鹏先生系聂腾云、陈立英夫妇之子,聂腾云先生与聂毅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以外,聂腾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聂腾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陈立英女士,女,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东华大学EMBA。陈立英女士于1999年创立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目前担任公司联席董事长兼副总裁(副总经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