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
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1、项目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卉,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闫钢军,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
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签字注册会计师方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钢军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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