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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6:47 股吧网页版
韵达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铭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铭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胡铭心,1968 年 3 月出生,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于 2000 年 5 月至
今任职于浙江红邦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系该所高级合伙人并担任副主任一职,胡铭心先生曾获得宁波市律协颁发的“优秀青年律师”。目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 8 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 1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7 次。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 2 次。

报告期,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于 2024 年 3 月起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本人出席 2
次;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出席 4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本人出席 3
次。本人认真审议了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独立董事、高管薪酬、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等重大事项,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出席 1 次。经过认真审
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解聘审计机构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声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与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本人也在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等规则的学习,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等相关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监督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 17 天。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本人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类文件,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听取相关事项的汇报。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实地调研和培训活动,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组织独立董事前往公司枢纽转运中心现场调研和考察,听取相关经营情况汇报,加深本人对快递行业和公司业务状况的了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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