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7 17:25:04 股吧网页版
东港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9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4,999,0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05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1,504,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378%。通过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9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3,494,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673%。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164,178,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30%)赞成、430,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0%)反对、389,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75,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5405%;反对4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04%;弃权389,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91%。

2、以163,568,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9%)赞成、1,008,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5%)反对、421,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65,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747%;反对1,008,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22%;弃权421,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30%。

3、以163,568,5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30%)赞成、1,002,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74%)反对、428,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065,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776%;反对1,002,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8.6677%;弃权428,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547%。

4、以163,562,2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92%)赞成、1,007,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9%)反对、428,904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