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117 证券简称:东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8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5,127,7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529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1,503,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37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8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3,624,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6921%。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164,902,5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6%)赞成、20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9%)反对、22,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工作计划》。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399,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868%;反对20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80%;弃权2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3%。
2、以164,914,1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6%)赞成、18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反对、3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10,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06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10%;弃权3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22%。
3、以164,922,4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7%)赞成、18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6%)反对、24,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19,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58%;反对1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10%;弃权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32%。
4、以164,905,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6%)赞成、1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8%)反对、2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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