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删除 原条款 修订为
/新增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
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 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
修订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业制度,维护股东、公司、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2]877 号《关于设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企改[2002]877 号《关于设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425011944Y。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425011944Y。
修订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605.6258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579.4049 万元。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新增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删除 第十条 本章程对股东、公司、党委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修订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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