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人”)作为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国海诚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7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86,12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13 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12,768,593.5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259,447.3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7,509,146.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出具了 XYZH/2023BJAA11B0485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
号 末累计投入金额
1 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 36,368.43 22,903.31
2 “双碳”科创中心项目 4,382.48 983.03
合 计 40,750.91 23,886.33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需要逐步进行投入,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使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根据
该决议,公司使用 1.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已赎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使用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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