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5-067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期货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的主要目的是规避价格风险和锁定销售收益。通过套期保值,公司在期货市场上建立与锌锭现货市场相反的头寸,当现货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期货市场的盈利或亏损可以抵消现货市场的亏损或盈利,从而规避价格风险;锁定成本或收益,公司通过套期保值可以锁定未来的销售价格,确保不会因为市场价格下跌而遭受损失。
2.交易品种:沪锌
3.交易金额及交易量
2026年,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套期保值保证金预计小于等于3000万元人民币。保值头寸持有总量按公司套期保值的规定:每月不超过当月生产总量的50%,且保值头寸累计不超过原料、半成品、产品库存总量的60%。
4.交易方式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锌期货品种。
5.交易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前述期限内发生的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3000万元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沪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期货决策小组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与管理。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和现货价格出现背离;期货合约流
动性不足等。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
金额过大,资金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
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
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业
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
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禁止进行期货投机交易。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
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止损平仓规避风险。
2.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并规定了套保方案的具体审批权限。期货交
易员严格按照审批后的套保方案进行操作,并按规定编制期货交易报告并提交相关
人员审核,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
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四、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
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
核算和披露。
五、其他
根据2025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五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将会根据上述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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