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002114)5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的通知,其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宜。
公告显示,锌电公司拟向曲靖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7242.76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3960%。公司股票自5月28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
公告提到,罗平锌电控制权变更事项目前处于筹划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据悉,受让方曲靖发投成立于2013年7月10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100%股份。
资料显示,罗平锌电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铅锌矿的开采、选矿、铅锌金属的冶炼及附属产品的提炼。
去年12月,罗平锌电曾发布公告称,收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出具的关于陈某明、陈某发、曾某伟诉罗平锌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民事调解书》。
该公告显示,三起案件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人起诉公司的案件,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市中院”)于2021年7月29日首次立案后,依法对该三起案件进行审理,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上述裁定,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省高院就上述三人三起案件分别于2022年3月16日、2022年8月24日立案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该三起案件被省高院完成终审并驳回诉讼请求后,案涉原告均向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提请再审,最高院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9月1日作出指令昆明市中院进行审理的裁定,昆明市中院依法对该三起案件作出判决。
据悉,罗平锌电不服昆明市中院民事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后双方在二审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
公告显示,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公司判断3人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将会导致公司2024年度减少利润约7859.07万(包含案件受理费)元。
最新财务数据显示,罗平锌电今年一季度再度亏损,因锌产品的产销量减少,实现营收1.851亿元,同比“腰斩”;净利润亏损4501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953万元。
一季报显示,报告期受原料市场的影响,冶炼板块计划性调产检修,使得当期的产品产量和销量均同比减少,导致单位固定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
同时,影响净利润的原因还有公司三产融合的乡村振兴项目因尚处于前期推广阶段,导致本报告期亏损金额同比增加等。
二级市场上,截止5月27日收盘,罗平锌电涨5.27%,报7.19元/股,总市值23.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