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2 18:30:04 股吧网页版
三变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3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3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谢伟世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浙江省三门浦东电工电器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互保协议书约定浙江省三门浦东电工电器有限公司以自身信用为三变科技提供不大于人民币壹亿元(含)余额的融资业务作保证;三变科技以自身信用为三浦公司提供不大于人民币伍仟万元(含)余额的融资业务作保证,融资业务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算起;保证期限以银行提供的担保合同为准,但最长不得超过本协议项下的最后一笔融资业务到期日算起一年止。为防范对外担保的风险,在签订互保协议的同时,在公司担保的责任范围之内,由薛德法夫妇、薛琅夫妇为三浦公司与本公司的互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与三浦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互保协议书》生效后,公司按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拟与三门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签署《变压器采购合同》。本合同是公司与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签订的关于变压器设备的采购合同。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将从公司采购干式变压器设备 8 台,采购总金额为 87.8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为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间接控股股东台州市北部湾区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建立在公开招标的基础上,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本合同包含的设备定价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章强先生系台州市北部湾的董事,关联董事章强先生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 6 票。

表决结果:6 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