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俞健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们: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俞健翔先生,男,199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16年10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日常工作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报告期内股东 出席股东大会
事姓名 会次数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俞健翔 8 1 2 0 0 4 1
(二)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年9月5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换届后,本人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独立董事期间,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3次,亲自参加会议4次。换届后,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
己的意见,以上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介绍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关于设立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美国投资设立全子公司,投资总额拟定为2万美元。本人认为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洪春先生、刘曰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章日江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会前,本人对本次公司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认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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