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信息;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严重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大幅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和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职能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督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主要发生舆情事件的业务部门是舆情处理第一责任部门,负责舆情信息的原因、过程等还原,提出应对措施意见,预测对公司的影响,审核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资料,组织事后复盘总结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资本市场媒体及股吧舆情信息的监控职责,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宣传部负责官方媒体及自媒体舆情信息的监控职责,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同时根据公司舆情工作组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九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负责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宣传部通报发现的舆情情况;舆情处置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要注重各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公司各部门日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发现舆情信息应第一时间上报部门分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宣传部,由董事会秘书上报董事长,并组织共同研究合理制定解决方案迅速采取行动,快速制定
(二)统一指挥、协同处理:舆情处置过程中要由舆情工作组统一指挥,按照分工协同处理,归口汇报,保证对外沟通信息的一致性;
(三)积极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夸大及歪曲事实。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解答媒体疑问、减少误解和猜疑,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制定进一步的应对方案;
(四)客观公正的披露事实真相。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更好地分析和研判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五)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舆情工作组应深入组织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的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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