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编号:Z31936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目前,中航证券对威海广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中航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 号中航产融大厦 32 层
项目 内容
法定代表人 戚侠
保荐代表人 孙捷、申希强
联系电话 010-59562504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11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31,227,261 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 1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 1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文轩
董事会秘书 罗丰
联系电话 0631-395316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1 月 1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2 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70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 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000,000.00 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 6,000,000.00 元(不含税)后,余额人民币
694,000,000.00 元已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总计 8,068,396.2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31,603.77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 2023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 030034 号)。
五、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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