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永奇
本人作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永奇,男,1962 年出生,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84 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计划司综合处主任科员,规划处处长,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财务司助理巡视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规划司副巡视员,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航联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航联千方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航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会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7 次。本人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审议结果投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2023 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未出现缺席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查了董事候选人的和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审计监察部年度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指导意见;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解禁成就达成相关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3 次。本人认
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职,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资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积极利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在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参加了公司组织的 2024 年度经营情况汇报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2024年度的全面汇报。与公司年审事务所召开沟通会议,就重点审计事项与会计师沟通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在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认真审阅公司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相关会议上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专程到公司本部的各个生产车间进行现场考察,深入到北京、河北、天津、山东的子公司,全面了解公司生产情况、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利用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业务情况。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得到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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