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或“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威海广泰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中航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工作文件、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物流、技术研发、信息系统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商誉减值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集团管控、资金安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商誉减值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制定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并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以及风险偏好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评价等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报 1% 报<营业收入总额 1% 0.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 1% 资产总额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报 资产总额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性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适当会计政策;
重要缺陷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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