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3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5 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梅萱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27 人,代表股份 1,487,540,6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29,076,227 股)的 61.23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64,539,5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4 人,代表股份 23,001,1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9469%。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6人,代表股份121,212,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29,076,227股)的 4.99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8,211,1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4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4人,代表股份 23,001,1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46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采用现场方式或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代表股份数(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486,222,528 99.9114%
反对 1,129,802 0.0760%
弃权 188,365 0.0126%
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代表股份数(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1,469,054,477 98.7572%
反对 18,306,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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