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1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4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 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与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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