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6:35:03 股吧网页版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6-00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沧州明珠”) 于 2026年2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立辉先生、赵明先生、原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轻工”)于 2025 年 12 月15 日在广州市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东塑集团、于桂亭先生、于立辉先生和赵明先生分别出具了《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广州轻工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公司 166,539,465 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股份数量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 10.10%,同时东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的公司剩余 159,609,160 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9.68%)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广州轻工,广州轻工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 19.78%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涉及东塑集团一致行动人于立辉先生及赵明先生所持股份的转让事项。本次交易最终转让完成后,广州轻工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
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5号。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6 日。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
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转让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过户前 过户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拥有的表决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 拥有的表决 表决权
(股) 比例 权股份(股) 比例 (股) 比例 权股份(股) 比例

东塑集团 313,912,903 19.04% 313,912,903 19.04% 147,373,438 8.94% 0 0.00%

于立辉 11,847,622 0.72% 11,847,622 0.72% 11,847,622 0.72% 0 0.00%

赵明 388,100 0.02% 388,100 0.02% 388,100 0.02% 0 0.00%

合计 326,148,625 19.78% 326,148,625 19.78% 159,609,160 9.68% 0 0.00%

广州轻工 0 0.00% 0 0.00% 166,539,465 10.10% 326,148,625 19.78%

注:本表中相关比例计算均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648,598,206 股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过户完成,广州轻工通过直接持股联合表决权委托的方式获 得上市公司 19.78%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成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

广州轻工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45956816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