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7:00:09 股吧网页版
沧州明珠:沧州明珠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5-08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
议议案,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
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
席董事九名,其中通讯表决董事四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是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和潘立雪女士。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增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董事于增胜、于桂亭、赵如奇、
于韶华、姚玉清为关联方股东,董事赵如奇兼任关联方董事,以上 5 名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2026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出租资产、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和存款利息及手续费等交易,预计 2026 年总金额不超过 203.45 万元。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
2025 年 12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5-081 号。

二、《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 2025 年 12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5-082 号。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 2025 年 12 月 30 日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部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内审部部长王倩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倩女士因已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部长职务。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蒋明先生为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内审部部长的公告》详见 2025年 12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5-083 号。

四、《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议案二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周三)下午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详见 2025 年 12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025-084 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