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8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7,348,1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806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41,636,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8 人,代表股份 5,711,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5%;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88 人,代表股份5,711,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到会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611,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02%;
反对 4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249,4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585,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5%;
反对 50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5%;弃权256,3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146,608,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79%;
反对 4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5%;弃权252,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46,598,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5%;
反对 49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9%;弃权258,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44,506,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17%;
反对 2,58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27%;弃权258,8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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