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能特科技
股票代码:002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 10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一:邓海雄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霞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之二: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 99 号君悦华庭 1 幢 715 号房之二
通讯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 99 号君悦华庭 1 幢 715 号房之二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续签部分表决权委托,支配表决权的总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能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能特科技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4
第三节 持股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6
附表...... 19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的含义如下:
能特科技、上市公司、 指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荆江实业、信息披露义 指 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务人
汕头金塑 指 汕头市金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荆州城发 指 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荆州市国资委 指 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陈烈权先生、邓海雄先生、汕头金塑、黄孝
杰先生将其合计持有的451,687,78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16%)对应的表决权
委托给荆江实业行使,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协
议至2025年5月16日终止,表决权委托失效。
邓海雄先生于2025年5月16日与荆江实业签
署 《 表 决 权 委 托 协 议 》 , 将 其 持 有 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78,674,85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7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荆江实业行使,
有效期至2026年5月16日止。荆江实业支配表
决 权 的 总 股 份 由 790,150,880 股 减 少 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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