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出具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能特科技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304162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根据能特科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能特科技公司会从以下方面调整公司发展战略:1、做大做强医药中间体及维生素板块;2、适时出让非核心主业的资产,增加现金流;3、优化塑贸电商业务经营结构,化解经营风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7所述,能特科技公司已对塑贸电商业务相关的上海塑米资产组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计入本期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7.45 亿元,此事项是导致当期亏损的主要
原因。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2 及附注十四.2 所述,能特科技公司 2024 年度 122.40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和2.33亿元毛利中,塑贸电商业务分别贡献111.78亿元和0.46亿元,分别占比 91.33%和 19.58%,能特科技公司优化塑贸电商业务经营结构可能会导致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强调事项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
要的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三、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同意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说明并高度重视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聚焦精细化工核心主业,将依托不断的创新、研发,稳固和强化主营业务的产业布局,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推进技术革新,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的稳定性,保持在行业细分领域内的持续领先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