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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高要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四节 独立董事

第五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党委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关于同意发起设立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粤办函[2000]642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200725995439Y。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应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修改本章程时不得对本款规定进行修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Hongtu Technology (holding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渡世纪大道 168 号,邮政编码 52610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437.623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空缺期间,由总裁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第九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列支。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技术进行生产,吸取先进的经营方法,实行
科学的管理,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汽车、
摩托车、家用电器、电子仪表、通讯、机械等各类铝合金压铸件和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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