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9:15:47 股吧网页版
天康生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与华兴商定年度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过审查,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公司保持独立,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在对公司 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优秀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与华兴商定年度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5)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6)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于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底与原主管单位福
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起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 8 日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华兴具有证券审计资格。

(7)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末,华兴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2 人。

(8)业务信息

2023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主要行业、审计收费:2024 年度为 91 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 况。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 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王永平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伟先生和陈蓓蕾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徐伟先生从业经历

徐伟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