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年,隶属于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底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2013 年 12 月起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
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事务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4 年末,华兴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8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经核查,一致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年报等审计工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进展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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